关于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聘某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机构的公告
为保障某股权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经创投”)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简介及尽调范围
标的企业2015年10月08日在成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2021年度合并营收约7000万元。二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5家,三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5家,四级全资子公司1家。(以上非成都地区的公司,暂不需要到现场)
二、法律服务需求
(一)承担法律尽职调查、前期法律服务与支持服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入场法律尽职调查,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对项目出具法律尽调报告、法律意见书;
(三)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选聘方式及限价
根据《省国资经营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川国司办[2021]35号)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
本次中介机构选聘限价为不超过15万元。
四、参选资格
(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连续执业五年以上(发生合并或更名的执业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最近三年,本所及其律师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有投融资、并购等相关法律服务经验。具有检验检测或轨道交通行业股权投资专项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在成都市设立有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现在本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不少于20人;
(五)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没有与委托人或者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发生诉讼或者仲裁纠纷的事实;
(六)比选申请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选聘原则
质量优先,兼顾成本与效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
六、选聘流程
1.报名:比选申请人登录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比选公告,按公告内容报名。
2.确定比选对象: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比选对象。
3.比选谈判:评审委员会与比选申请人进行逐一面谈,按照比选规则确定中选候选人。
3.比选工作小组通过省国资经营公司门户网站公布比选结果,发出中选通知书。
4.签订服务合同:评审委员会将中选候选人报有关单位审定后,由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选人签订服务合同。
七、比选规则
1.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2.比选对象的确定:比选申请人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参加比选谈判。
3.比选谈判:比选申请人按签到顺序进行15分钟陈述,评委就服务内容、工作质量保障等向比选对象提问,提问时间不计入陈述时间。各评委根据比选申请人陈述及问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最终评分结果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确定1-3名候选人。
八、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按下列顺序装订):
- 基本情况。包含规模与人数、所获得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收入、荣誉等;
- 拟派团队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成员人数、执业年限、资质、工作业绩案例、荣誉等情况;
- 类似业绩。曾参与类似项目的经验及成果;具有检验检测行业股权投资专项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经验优先;
- 服务方案。拟为本次法律服务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及本次服务的工作方案、服务优势、服务特色、服务质量保障等服务方案;
(五)收费报价。比选申请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增值税税费等。如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或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报价无效。
(六)承诺函。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满足服务范围和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
(七)参会代表授权委托书;
(八)其他参与比选律师事务所认为必要的资料。
上述比选材料应提交纸质文本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8日17∶00前到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中心D座28楼报名。
(二)要求:报名须提交介绍信。
十、比选
比选申请人应准备2份比选申请文件并密封,在比选当日(2022年4月19日)下午14点前签到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联系人:李宗彦,电话:18708455301。
附件:比选评分标准
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比选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得分 |
1 |
成立时间 |
5分 |
参选起点为5年:10年以上得5分;7-10年3分;5-7年得1分。 |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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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执业人数 |
5分 |
参选起点为20人:专职律师100人以上得5分;50-100人得3分;20-50人的得1分。 |
司法局备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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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律所创收 |
5分 |
事务所2020年、2021年两年营业收入总和5000万元(含)以上得5分,2000万(含)-5000万得3分,2000万元以下得1分。 |
提供律所近两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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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绩案例 |
20分 |
1.有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调服务案例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有检验检测行业投资法律服务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加2分;有轨道交通投资法律服务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加3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提供相关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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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律师团队实力 |
15分 |
律所拟派项目负责人级别(如合伙人、律所负责人等)、团队成员构成(学历、执业年限、成员的专业特长及团队内分工)等。 团队人数3人及以上且主办律师执业10年以上——可得7-10分 团队人数3人及以上且主办律师执业5-10年——可得4-7分 团队人数3人以下或主办律师执业不足5年——可得1-4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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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团队成员荣誉 |
5分 |
团队成员获得省部级荣誉的得5分,获得成都市级荣誉得3分。按最高分计,不累计。 |
提供荣誉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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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方案 |
25分 |
1.积极响应比选需求,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切实可行,15-20分; 2.较好响应比选需求,服务方案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一般,8-14分; 3.基本响应比选需求,服务方案基本符合要求,可行性较差,1-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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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报价 |
20分 |
以参加比选机构平均报价为满分,参选人报价每低于平均报价1万元扣0.5分,每高于平均报价1万元扣1分。(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