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选聘租车服务的比选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拟对工作用车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予以公告

一、比选项目内容。

(一) 项目名称: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用车租赁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共36个月(实施时间以最终签订和合同为准)。合同期满公司则有优先权续签本车辆,费用另议,但不得高于本次租赁价。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租赁车辆:岚图梦想家 2024款 PHEV 超长续航尊贵版,里程在50公里以内,具备租赁车辆合法运营所需的一切证照和政府批准手续;

(2)出租方需对租赁车辆进行适时、良好的保养,保证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同时提供一个备用胎和辅助工具;

(3)在租赁期限内,租赁车辆每行驶 5000公里,出租方负责对车辆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承担车辆的自然损耗、保养费用;如承租方自行保养,需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保养,否则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担车辆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300万元及以上),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车辆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伍万元/座及以上);

(5)出租方负责租赁车辆的所有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工作,在得知承租方人员在乘坐租赁车辆时受到伤害和损失时,出租方必须立即向承保保险公司索赔;

(6)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出租方需积极向承保保险公司索赔,将从承保保险公司得到的全部实际赔偿转交实际受害人;

(7)若因车辆自身原因导致的故障及连带事故,由出租方负责处理,且在事故处理、修车期间或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免费为承租方提供同等档次、同等配置的替代车辆;租赁车辆外出(非成都市区内)发生事故,在接到通知后,出租方须立即带保险公司人员赶赴现场处理,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自理;租赁车辆(在成都市区内)发生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全天候 24 小时出险,及时赶到施救地点进行救援和处理;

(8)如果车辆发生事故,且租赁车辆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营,承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档次同等配置的替代车辆;

(9)车辆发生被盗、被抢且查无下落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同等档次同等配置的替换车辆或采取其它相应措施,出租方负责理赔事宜,承租方应提供协助;

(10)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后,出租方负责指定修理厂对租赁车辆进行修理并尽最大努力将车辆性能全部恢复;不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同等档次同等配置的替换车辆或采取其它相应补救措施;

(11)租赁车辆每行驶 40000公里,出租方应对租赁车辆轮胎进行必要的更换;

(12)租赁车辆每行驶 30000公里,出租方应对租赁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安全评估;

(13)双方认可的其他服务。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在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不少于5年的租赁车辆服务时间;

      (三)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四)无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无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情况;无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五)近三年(2021-2023)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情形;

      (六)参选中介机构应当符合回避原则:

1.参选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已发生的或潜在的纠纷;

2.参选机构与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相对方不存在过往或当下的合作关系。

三、报价要求

(一)参选人应以包干价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而产生的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文印费、餐费、助理等辅助人员费用,以及增值税税费等。如未包含上述相关费用,视为报价无效;

(二)参选人报价(包干价)不得超过39.6万元/3年(13.2万元/年);超过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文件要求

(一)申请人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近年(2021年-2023年)承办的类似项目简介及证明材料;

(五)拟派团队介绍。拟派团队负责人、成员简介,包含但不限于职务、职称、专业资质证书等;

(六)技术服务方案;

(七)申请比选报价表;

(八)企业征信报告;

(九)商务响应表;

(十)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二)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制作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三)收取比选申请文件,签收保存,并组织比选会;

(四)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规则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比选对象;

(五)确定中选人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发布比选结果公告,5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制定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签订服务合同。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涉及的公开比选公告及中选公告在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scgzjy.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gzjy.tfygcgfw.com/)发布。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8日12:00止(法定工作日内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233号D座28层05-09室。

(三)比选时间:2024年10月8日14:00。

(四)联系人:欧老师,15928153660。

八、附件

评选评分表

 

四川国经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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