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干事创业者加油鼓劲——省国经公司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总体要求,做到既对违纪违规行为严厉惩处,又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努力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改革创新活力,推动公司全面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国经公司制定印发了《容错免责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容错免责工作根据管理权限组织开展,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全资、控股公司干部职工。针对公司干部职工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区分不同情形,做到公私分明、功过厘清、应容尽容,不断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为公司“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规定,公司容错免责必须坚持根本原则,做到“事业为上、鼓励担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容纠并举、违规必究”。严格执行判定标准,实行“总体判定标准+具体事项清单”的管理模式,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均作出免责规定,只要符合容错条件,原则上应容尽容。另外,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等方面所涉及事项符合容错免责的,可以参照执行。正确运用工作程序,从“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结论、结果反馈”等方面均作出规定,确保容错免责工作闭环运行。
公司容错免责坚持“一事一议”、严格把关,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开展,严防拿容错免责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