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11月,成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二处副处长金波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9月8日,经金波同意,服务中心以召开中心机关工作座谈会的名义,购买白酒6瓶,共计1548元;2016年11月3日,服务中心召开工作座谈会后,金波于当晚与有关人员在某酒楼就餐,用餐时饮用白酒4瓶,支出餐费1589元。餐后,金波等人到某酒店喝茶,支出茶费230元。以上开支费用均用公款支付,并以差旅费名义在服务中心财务报销。金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朱登伟、郑建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春节前,高新区分局芳草街派出所民警朱登伟、中和派出所民警郑建国等接受成都高新区网吧经营管理者王某在成都某餐馆的宴请,并各自收受王某所送的现金红包2000元。2017年2月,朱登伟再次收受现金2000元。朱登伟、郑建国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
3.成华区府青路街道社建科科长陈坤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问题。2015年春节和2016年春节前后,陈坤分别收受李家沱社区书记所送面值200元某超市购物卡2张,总计金额400元;2016年端午节和2016年中秋节前后,陈坤分别收受八里庄社区书记所送面值200元的某蛋糕店粽子券一张和面值200元某蛋糕店蛋糕券一张,总计金额400元。陈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收缴。
4.郫都区安靖街道赛驰村党支部书记陈万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7月19日,陈万强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利用某休闲庄开业之机,宴请本村村干部、联防队员、企业老板等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亲戚朋友。其中收取村社干部、联防队员、某汽修厂、租地户杨某、某石膏厂谢某礼金共计人民币2000元,花篮22对。陈万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礼品礼金已全部退回。
5.彭州市敖平镇鹤泉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礼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6月,陈礼云带头与鹤泉村其他村干部一起,接受在鹤泉村承包建设工程的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陈礼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