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德阳市旌阳区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张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任职期间,张斌在贯彻落实有关党建工作要求中搞形式、走过场,未按要求组织交流发言,未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材料,将其个人发言材料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完成且未予审核,相关材料中多处出现与区科协职能、职责不相关的表述。张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自贡市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原局长刘立立弄虚作假、报送虚假统计数据。在担任自贡市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局长期间,刘立立为完成2016年目标考核任务,直接安排工作人员指令有关单位报送虚假统计数据;为完成2017年目标考核任务,刘立立要求该局相关工作人员指令有关单位报送虚假统计数据,致使自贡市高新区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刘立立受到降级处分,免去经济运行局局长职务。
3.巴中市经信委党组成员、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冯六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2018年7月,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巴中督察组向巴中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查处理群众来信的函》,要求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反映“巴中市砖瓦行业环境整治不力,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的信访件。作为市经信委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冯六生在收到该件后,未组织相关部门和区县研究制订可行性整治方案,未及时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工作要求,在完成时限前1天才将函件发往负有重点整治任务的巴州区人民政府,导致该区无法准确核实情况、上报调查结果,造成整个调查处置工作的拖延。此外,冯六生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问题。冯六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级处分。
4.凉山州、西昌市有关部门在大山坡废旧回收市场违规回收废旧电池、电瓶问题整改中敷衍拖延、谎报情况。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州、市两级有关部门在近一年时间中遇到问题不积极想办法解决,被动等待有关项目通过环保验收,或上级给予明确具体指示。州、市两级有关部门主要通过报表、QQ了解工作进展,在未认真督查、现场核实的情况下,先后向上级报送10次整改调度情况;在32吨废旧电池未规范化处理的情况下,上报“完成整改”。中央、省级有关部门2018年6月再次指出问题后,市环保局向州环保局2次书面请示,由企业处理废旧电池;州环保局下发2次通知和1次回复,要求西昌市处理。州、市两级环保部门见文不见面、同城不同心,在“公文旅行”中造成工作拖延。凉山州、西昌市正在进行整改。(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