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 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川煤集团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景宏年违规领取奖金,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景宏年先后14次以他人名义,在川煤集团5个部门违规领取单项奖14.9万元。2020年3月,景宏年接受下属企业宴请,费用5119元由下属企业用公款支付。景宏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景宏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岳池县委原书记郑鹏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长期由下属单位或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2016年7月至8月,经郑鹏程同意,私营企业主安排其妻女出国旅游,部分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7年5月,郑鹏程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6年至2020年,在郑鹏程的安排和授意下,下属单位报销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因私出行机票、衣物及高档烟酒等费用,共计20.86万元。2017年下半年,郑鹏程安排私营企业主为其聘请家装监工,并支付费用。郑鹏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郑鹏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甘孜州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康光友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21年1月至9月,康光友借用私营企业主奔驰牌商务车1辆,供本人日常使用。2020年7月,康光友及其妻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康光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康光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西南科技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原副处长高维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年下半年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6次收受设备供应商以拜年拜节等名义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94万元。2018年春节前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5次接受设备供应商、招标代理商安排的宴请。高维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高维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管理岗七级职员。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5.马尔康市政协文史委主任、四级调研员彭斌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民生领域补助资金长期滞留问题。彭斌任马尔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消极应对因机构改革而承接的原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职能职责,未及时组织和安排财务交接,导致2019年农村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181万余元未及时下拨,滞留时间长达一年之久。2021年12月,彭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当前,经过持续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除腐败和不正之风任重道远。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既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其中有3起风腐一体典型案例。这些问题再次说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必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树牢理想信念,坚守清正廉洁,始终自醒自省,对“酒局”“饭局”“牌局”保持清醒头脑,莫因事小而随意,莫因小节而随便,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锤接着一锤敲,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严于律己、以上率下的同时,把纠治“四风”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常提醒、多督促,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以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防止问题由小变大、由风及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五一”、端午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乱发钱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聚焦关键岗位、重要时段,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谈心谈话、明察暗访,贯通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各种有效监督载体,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惩治,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及时通报曝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